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,促进学术交流,营造科研创新氛围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研究生院(研工部)拟于11月下旬举办第十四届研究生科技学术报告会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:研究生院(研究生工作部)
承办:校研究生会
协办:各研究生培养单位
二、时间安排
1、11月17日之前,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举行本单位研究生科技学术报告会(简称院级报告会),按照推荐名额数量遴选出参加校级报告会的人选;
2、11月下旬,举办校级研究生科技学术报告会(简称校级报告会)。
三、活动地点
各培养单位在11月17日之前自行确定时间、地点举行院级报告会;
校级报告会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活动对象
全日制在籍博士、硕士研究生
五、参加校级报告会交流名额分配
六、校级报告会分组设置
1、硕士组(自然科学类一组)16人
分组单位:冶金工程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化学与化工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微电子与数据科学学院
2、硕士组(自然科学类二组)15人
分组单位:机械工程学院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、能源与环境学院、工程研究院、建筑工程学院
3、硕士组(社会科学类)11人
分组单位:商学院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公共管理与法学院、艺术与设计学院、外国语学院
4、博士组6人
分组单位:冶金学科、材料学科。
七、奖项设置
1、校级硕士组每组设立一等奖1名(共3名);二等奖3名(共9名);三等奖5名(共15名);优胜奖若干名,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。
2、校级博士组设立一等奖1名;二等奖2名;三等奖3名,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。
八、相关要求
1、参加校级报告会交流同学请事先准备好汇报PPT。硕士每人汇报时限为3分钟,接受提问和回答问题时间为3分钟;博士每人汇报时限为5分钟,接受提问和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。
2、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开展院级报告会活动,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活动相关事项,将遴选参加校级报告会交流人员名单汇总,填写《附件:(学院)第十四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参赛名单汇总表》,并于11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2543557020@qq.com。
联系人及电话:朱老师 2315363 秦同学 13155532850
研究生院(研究生工作部)
2023年10月25日